关于做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调整相关工作的通知

  • 20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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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旧政策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旧政策有序衔接,现将申办贷款额度调整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额申办

1.贷款额度:在校本科生(含二学位、专升本)助学贷款额度上限由每人每年不超8000元调整至每人每年不超12000元。政策调整公告详见《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调整的公告》(附件2)。

2.申办流程:有需要且已签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合同的学生自行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进行申请。具体操作详见《2021年度助学贷款提额操作手册(生源地学生在线系统)》(附件3)。

3.办理时限:即日起至2021年10月22日止。

4.提醒事项:调额申请一经提交,不可修改、不可撤销,申办前请慎重考虑,填写时仔细认真。

二、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调整事项告知学院学生,强调办理时限和提醒事项,要求学生仔细阅读,按规定操作进行申办。

联系人:张天曦        联系电话:8998686

附件1: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旧政策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附件2: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调整的公告

附件3:2021年度助学贷款提额操作手册(生源地学生在线系统)


关于做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调整相关工作的通知.docx.rar


                             学生处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