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曲靖师范学院2023—2024学年度 “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新时代大学生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曲靖师范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曲师校办字〔2017〕31号),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度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4月8日。
二、申报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二)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详见附件1:曲靖师范学院十佳大学生推荐事迹类别);
(三)原则上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
(四)已获得往届“曲靖师范学院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不再参选。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推选。
四、推选程序
(一)推荐报名。各学院积极发掘本学院的优秀学生,激发广大学生参选热情,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开遴选,择优推荐至学生处。全日制在校生1000人(含)以上,限推荐2名;1000人以下,限推荐1名。
(二)组织推选。学生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开展推选、评选工作。
(三)结果公示。“曲靖师范学院十佳大学生”的入围和最终结果将在学校“易班”、“曲师学工微信”平台上进行公示。
五、申报材料
(一)报名表。包括个人事迹简介(150字以内),要求简明扼要、实绩突出,所列荣誉须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二)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省级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的事迹,副标题为“xx学院十佳大学生候选人xxx事迹材料”。
(三)参选人两张以上像素清晰的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参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2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认真核实推选人材料,确保推荐人选各方面表现优秀,有补考、受处分且未解除处分的学生不得申报。
(二)坚持原则,认真指导。各学院要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依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在本学院范围内择优推荐,并指定专门教师指导候选人撰写材料。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和阵地,广泛宣传入选学生的优秀事迹;学校将在易班、曲师学工微信等平台公开登载、展示入选学生优秀事迹,届时将不再另行征求学生本人意见。
(四)及时报送,严格把关。各学院要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对材料规范性、真实性负责。
(五)请于2024年4月8日上午10点前将报名表、事迹材料、参选人照片、视频汇总报送至学生处谢婧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标题为:xx学院-姓名-事迹类型。例如:人文学院-张三-科技创新,初审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
宣传平台:曲靖师范学院易班、曲师学工微信
联系人:谢婧; QQ:475154071;
联系电话:0874-8998645。
附件:
1.曲靖师范学院十佳大学生推荐事迹类别
2.曲靖师范学院“十佳大学生”推选报名表
3.曲靖师范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汇总表
学生处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