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科生导师制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更好发挥本科生导师的“导学”功能,促进学生的专业学习与全面发展,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曲靖师范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曲师校字〔2021〕20号)文件精神,现将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1.本科生导师的考核、调整。
2.2024级新生导师选配。
二、工作要求
1.根据《曲靖师范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导师考核。
2.考核结束后,各学院可综合导师及学生意见,按照“双向互选”原则,对导师进行适当调整。
3.按照本科生导师遴选条件,遴选导师并完成2024级全体新生导师“双向互选”工作。选配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安排导师与学生见面开展指导服务工作。
4.为更好帮助学生成长,各学院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工作统筹和过程考核,深入到学生群体了解导师指导情况,督促导师认真开展指导工作,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三、工作安排
本次导师选配和考核工作均在学工系统中进行。
请各学院提供学院考核小组成员名单给学生中心录入系统,学生评价时间为2024年9月1日—9月20日,院系考核时间2024年9月1日—9月27日。
请各学院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以上工作,并将《曲靖师范学院本科生导师考核等次表》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学生中心一站式服务大厅刘静老师处。
联系人:刘静 联系电话:8998686
附件:
1.曲靖师范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曲师校字〔2021〕20号)
2.曲靖师范学院本科生导师考核等次表
学生处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