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的通知

  • 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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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学校2024-2025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将通过线上方式进行提交,为及时准确录入申贷学生贷款确认信息,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系统申请

所有申请2024-2025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含首次申贷和续贷),需登陆学工系统(https://cas.qjnu.edu.cn),在“资助服务”模块中,上传《受理证明》并填写“学费金额”(2021级按学年填报,其他年级按学期填报)、“住宿费金额”、“回执验证(校验)码”、“贷款类别”等信息。

二、审核录入

学生在学工系统申请后,提交至学生处审核。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由学校统一录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确认。

非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学工系统提交申请后还需按照银行要求将受理证明、确认函、回执等交至学生中心一站式服务大厅盖章后,由学生自行上传至银行系统确认。

三、提交时间

2024830-920

四、注意事项

1.每个办理了助学贷款的学生务必按时提交系统申请,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尤其注意学费金额、住宿费金额、回执校验码填写准确);表单中所上传的附件,必须是2024-2025学年的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学生上传前须认真核对回执码和贷款学年时间。(注意,如新学年需续贷的同学,需按照办理贷款银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续贷申请,获得新学年的回执码)

2.对于申请贷款而未缴纳学费的学生,生源地贷款预计于11月中旬发放到账,生源地贷款到学校账户后财务处将直接划扣本学期学费住宿费;如本学期的学费和住宿费已交,则将贷款金额打入学生学号对应的学校绑定账户中,请学生耐心等待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码录入工作关系到助学贷款是否成功发放,请高度重视,按时准确填报,以防贷款作废。

4.因生源地贷款按学年一次性放贷,学校按学期划扣学费和住宿费,请学生合理安排使用贷款,预留好下学期的学费和住宿费。

联系人:刘静            联系电话:8998686

 

附件:

操作流程

 

学生处

2024830


各学院:

学校2024-2025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将通过线上方式进行提交,为及时准确录入申贷学生贷款确认信息,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系统申请

所有申请2024-2025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含首次申贷和续贷),需登陆学工系统(https://cas.qjnu.edu.cn),在“资助服务”模块中,上传《受理证明》并填写“学费金额”(2021级按学年填报,其他年级按学期填报)、“住宿费金额”、“回执验证(校验)码”、“贷款类别”等信息。

二、审核录入

学生在学工系统申请后,提交至学生处审核。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由学校统一录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确认。

非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学工系统提交申请后还需按照银行要求将受理证明、确认函、回执等交至学生中心一站式服务大厅盖章后,由学生自行上传至银行系统确认。

三、提交时间

2024830-920

四、注意事项

1.每个办理了助学贷款的学生务必按时提交系统申请,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尤其注意学费金额、住宿费金额、回执校验码填写准确);表单中所上传的附件,必须是2024-2025学年的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学生上传前须认真核对回执码和贷款学年时间。(注意,如新学年需续贷的同学,需按照办理贷款银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续贷申请,获得新学年的回执码)

2.对于申请贷款而未缴纳学费的学生,生源地贷款预计于11月中旬发放到账,生源地贷款到学校账户后财务处将直接划扣本学期学费住宿费;如本学期的学费和住宿费已交,则将贷款金额打入学生学号对应的学校绑定账户中,请学生耐心等待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码录入工作关系到助学贷款是否成功发放,请高度重视,按时准确填报,以防贷款作废。

4.因生源地贷款按学年一次性放贷,学校按学期划扣学费和住宿费,请学生合理安排使用贷款,预留好下学期的学费和住宿费。

联系人:刘静            联系电话:8998686

 

附件:

操作流程

 

学生处

2024830


附件:

操作流程

1.网页端

登录学工系统   资助服务   助学贷款   申请生源地贷款   填报数据。

请学生在佐证材料处上传《受理证明(回执)》截图,截图请在电脑端上传,防止图片失效无法查看。

 

 


 

 

 

 

 

 

 

2.移动端

登录移动学工   资助服务   助学贷款   申请生源地贷款   填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