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金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 202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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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0-2021学年度“金博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曲靖师范学院“金博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2)。

二、评选对象

曲靖师范学院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中国籍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专升本学生),休学、退学、保留入学资格等不在校学生不得申请。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要召开学生资助工作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及时对获资助学生进行个别谈话,积极开展励志、感恩、诚信教育,充分发挥激励导向作用和育人功能,确保用于学生基本生活和学习开支。

2.统筹兼顾。各学院要结合国家奖助学金评选,统筹兼顾,通盘考虑,避免资助项目集中在少数学生身上,确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相应项目资助。往年获得“金博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与评选。

3.规范评选。“金博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及程序依照《曲靖师范学院“金博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2)执行,名额分配见《曲靖师范学院2020-2021学年度“金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参评学生填写《曲靖师范学院“金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

四、材料上报

所有评选材料于10月15日前提交至学生中心106室张天曦老师处,其中《曲靖师范学院2020-2021学年度“金博奖学金”初审表》(附件3)需上报纸质及电子各一份,其余材料上报纸质版。

联系人:  张天曦    联系电话:0874-8998686

联系QQ:843091509

                         

附件:

1. 曲靖师范学院2020-2021学年度“金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 曲靖师范学院“金博奖学金”评选办法;

3. 曲靖师范学院2020-2021学年度“金博奖学金”初审表;

4. 曲靖师范学院“金博奖学金”申请表。

                                      学生处

                                2021年9月28日

附件1:

曲靖师范学院2020-2021学年度金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院

名额

金额(元)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3000

2

人文学院

5

15000

3

外国语学院

3

9000

4

教师教育学院

5

15000

5

经济与管理学院

5

15000

6

法律与公共管理学院

2

6000

7

文化旅游学院

3

9000

8

数学与统计学院

4

12000

9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

6000

10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3

9000

11

生物资源与食品工程学院

3

9000

12

信息工程学院

4

12000

13

音乐舞蹈学院

3

9000

14

体育学院

3

9000

15

美术学院

3

9000

16

应用技术学院

1

3000

合计

50

150,000.00

附件2:

曲靖师范学院“金博奖学金”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金博奖学金”是金博房地产公司向品学兼优的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提供的奖学金,由金博房地产公司和学校共同管理使用。

第二条为用好资金,充分发挥“金博奖学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依据《“金博奖学金”捐赠协议书》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设置和评选时间

第三条“金博奖学金”共设150万人民币,每学年奖励我校学生50人,每人每年人民币3000元。

第四条 评选时间为每年11月。

第三章  奖励对象及条件

第五条  奖励对象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学生。

第六条  奖学金评选条件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文体活动、科技创新、志愿服务、学生创业等某一方面成绩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师生公认和好评的学生。

第七条 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只能享受一次“金博奖学金”。

第四章   评选程序

第八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每学年评审一次。具体程序为: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班级推荐并填写《金博奖学金申请表》;

2.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审核,确定获奖学金学生名单,在学院内公示,公示结束后,由班主任、党总支书记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报学生处;

3.学生处汇总各学院上报名单,由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4.评审结果由学校批准,报金博房地产公司备存,颁发证书和奖学金(现金)。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

第九条 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即为“金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评审。

第十条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金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及时评选、上报奖学金人选,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与设立目的不符的,使不应获奖者获奖,取消获奖者受奖资格和本学院受奖名额。

第十一条 对“金博奖学金”的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充分发挥金博奖学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确保金博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学校“金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3:

曲靖师范学院2020-2021学年度金博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学院名称:      

(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学生姓名

公民身份证号码

院系

专业

学号

性别

民族

入学年月

银行卡号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附件4:

曲靖师范学院“金博奖学金”申请表

(2020-2021学年度)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

面貌

入学时间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院系:          专业:        班级:          学号:

曾获何种奖励

家庭户口

A.城镇      B. 农村

家庭人口总数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学习成绩:(附学生一学年成绩表)

申请理由

班级推荐意见:

班主任签章:           年     月     日

学院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