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级、2021级、2022级本科生 导师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曲靖师范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曲师校字〔2021〕20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将2020级、2021级、2022级实施本科生导师制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2020级、2021级、2022级本科生导师的考核。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相关院领导、学生事务中心主任、系主任等为成员的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科生导师考工作。
2.根据《曲靖师范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组织对2022-2023学年担任2020级、2021级、2022级本科生的导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学生处备案。
三、工作安排
请各学院于11月16日前完成考核工作,并将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曲靖师范学院本科生导师考核等次表》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学生中心一站式服务大厅刘静老师处。
联系人:刘静 联系电话:8998686
附件:
1.曲靖师范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曲师校字〔2021〕20号)
2.曲靖师范学院本科生导师考核等次表
学生处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