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开展2015-2016学年度奖助学金校级评审工作

  • 201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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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我校2015-2016学年度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公开、公正地开展,确保评审工作零失误,学校于9月29日晚在学生处办公室进行了2015-201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校级评审,各学院负责资助工作的辅导员、学生处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参加评审。

此次评审采用学院交叉互审的形式进行,评审老师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认真审核,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学院,及时纠正问题。

学校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不断提高评审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强调“五个务必”、“六个不准”,即务必将所有的奖助学金评审通知到每个班级、每个同学;务必对所有的奖助学金评审实行三级评议制度和公示制度;每个班务必要公选出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辅导员务必参与到学院的奖助学金评选中去。“六个不准”即不准不召开班会;不准少数人说了算;不准二次分配;不准提留班费;不准平均分配;不准轮流做庄。

2016年省教育厅在去年的基础上对我校追加了428个奖助学金名额,金额增加126.8万元,累计金额达1912.1万元,受助学生比例达到在校学生总数的41.3%切实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带来实惠。

 

 

(柏曦/文)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