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国家、省级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会议
我校召开国家、省级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会议
9月20日下午,我校召开国家、省级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会议,安排了2011—2012学年我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党委副书记王志刚、副院长段德友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王志刚副书记针对我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青年学生关乎国家未来的发展,学校评审工作要将党和国家对大学生的关爱送到学生心坎里,激发学生学习热情,通过解决学生经济问题加强学生感恩意识的培养;二是高度重视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过科学合理的安排,规范评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努力实现政策全覆盖、学生全知晓;三是加强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监督,保证评审环节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维护好学校的良好声誉和形象。
段德友副院长在讲话中指出,此次评审工作是历年来金额最大、受奖助人员最多的一年,将面临奖助额度大、时间紧、任务重的局面。请各学院党总支书记、辅导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以及具体评审办法,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将评审工作做细做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评审工作各项要求与程序。
会上,学生处副处长夏吉昆就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具体要求作出安排。从会上获悉,此次我校奖助金额达到1800万余元,将覆盖6000余名学生。在此次评审工作中我校将更加突出奖助学金的育人价值,将此次评审工作作为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契机,用爱心教育学生、用真情感动学生,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的目标。在评审过程中加大学生诚信教育,让学生看到诚信的存在,看到自立自强的可贵,营造我校健康良好的育人氛围。
近年来,我校在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中收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与高度评价,构建了以国家(省)奖助学金、学校及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为主体的“6+1”资助模式,实行资助工作一体化,实现了“济困”与“励志”双重目标。连续三年获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和辅导员共30余人参加此次会议。
党委副书记王志刚讲话
副院长段德友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