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班级心理委员信息的通知

  • 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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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工作,完善心理委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心理委员在心理健康教育体系中的作用,现将班级心理委员信息报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2021、2022、2023、2024级各班心理委员

二、相关要求

(一)每班设心理委员1-2名,采取学生自荐与学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二)心理委员的日常管理由学院负责。心理委员属于班委会成员之一,在辅导员、班主任的指导下开展具体工作。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心理委员进行统一的业务知识培训;

(三)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未设立心理委员的班级,以班级为单位认真进行遴选;

(四)每个学院要从班级心理委员里面推选院级心理委员助理1名,负责本院心理委员的召集和信息传递,协助学院辅导员对心理委员的管理和考核工作。心理委员助理的推选条件:1、从心理委员中产生;2、有一定的管理、沟通和协调能力。

 

附件:

1.心理委员统计名册

2.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辅导员要求、心理委员选拨要求(参考)

 

学生处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