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工作的通知

  • 2024.07.11
  • 点击次数:

各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做好各项资助评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切实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保证国家和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有效实现精准资助,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一步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个人承诺制度的通知》《曲靖师范学院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学校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认定标准

依据《曲靖师范学院助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附件1)的认定具体标准,分为特殊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三个档次进行认定。

三、认定时间安排

    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9月20日

四、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

根据学生自愿申请原则,学生在学工系统中进行困难生申请,生成《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老生于2024年8月20日前完成在线申报,新生于2024年9月5日前完成在线申报(申请操作手册见附件3)。申请学生应当如实填写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并对所填写资料真实性进行个人承诺。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取消认定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班级评议

班级民主评议小组结合申请学生实际情况及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形成评议意见,填写《学院班级认定评议小组会议记录表》(附件4),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初审

4.学院初审

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后,在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的基础上,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认定工作组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

5.学校核定

根据学院审核意见,学生处进行复审并确定拟认定结果,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如有必要,将采取家访、调查访谈、函询等方式核实有关情况。

6.结果公示

    学校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

内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切实加强学院党委对该项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曲靖师范学院助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严格按照要求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规范、精准、及时完成本学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各学院要通过班会、主题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通知及时传达到全体学生。班主任、辅导员应通过多种方式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传递学校资助育人理念、解读学生资助政策,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诚实守信、如实提供家庭经济状况,动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

3.各学院要认真学习《曲靖师范学院助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准确把握文件中列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通过有关部门下发的信息共享和学生现实表现,对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综合评估。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一步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应当向重点保障群体倾斜。原则上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农村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情况学生,认定档次应为特殊困难﹔同时,对脱贫家庭学生、低保边缘人口、支出型困难家庭、其他低收入家庭等要予以重点关注,据实认定,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及时纳入资助范围。重点保障群体、脱贫家庭学生中家庭经济情况发生根本性改变,本人可主动放弃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填写《自愿放弃申声明》(附件5)。

4.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制度,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个人承诺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个人承诺制度。不得向学生索要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也不得收取学生主动提交的村委会等有关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得让学生之外的其他人和部门签字盖章。

5.各学院要确保学工系统困难生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与学生申报及学院审核情况完全一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审核。

六、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2024年9月20日前完成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定结果以学工系统中的认定数据为准,不再提交汇总表。并将《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附件6)电子版、和《XX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审工作统计表纸质版及电子版(附件7)报送学生处。

 

联系人:刘静      联系电话:8998686

 

附件:

1.曲靖师范学院助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2.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3版)

3.家庭经济困难申请认定学生手册

4.学院班级认定评议小组会议记录表

5.自愿放弃声明

6.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

7.XX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审工作统计表

 

 

                                  学生处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