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测评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
测评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曲靖师范学院综合测评管理办法》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测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2020级、2021级、2022级、2023级在校学生。
二、测评依据
《曲靖师范学院综合测评管理办法》、各学院综合测评办法。
三、数据录入时间
综合测评系统即日起开放,3月18日关闭。请各学院组织学生开展综合测评数据录入工作。
四、测评程序
(一)个人申报
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如实申报加分项、扣分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班级评定
班主任组织成立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根据学生的申报材料、班级考勤、其他材料进行审核,评定出各块成绩,并将分数在班级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班主任审核通过。
(三)二级学院组织复核
各二级学院在3月18日综合测评系统关闭前要督促各班级组织专人对各班综合测评成绩进行复核,需要在系统中审核。
五、系统使用
(一)数据录入项目
综合测评系统中以下七项数据需要各班级手动录入:“思想道德素质成绩、纪律成绩、学习态度成绩、身体心理素质成绩、特长与发展能力成绩、特长与发展能力项目、思想道德课程”,其它数据均从教务系统中自动提取。
1.数据来源
(1)体育课成绩:大一、大二班级请从教务系统中下载体育课成绩录入系统;大三未开设体育课程的班级,请把大一、大二所获四个学期的体育课成绩求平均,作为学生本学期体育课成绩。
其中:体育专业根据本专业特点,由学院确定一门相关科目成绩进行录入。
(2)思想道德课程:大一、大二班级请从教务系统中下载思想道德课成绩录入系统;大三未开设思想道德课程的班级,请把大一、大二所获四个学期的思想道德课成绩求平均,作为学生本学期思想道德课程成绩。思想道德课程包含:《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其中: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法学专业、历史学专业等根据本专业特点,由学院确定一门相关科目成绩进行录入。
(3)其他各项成绩来源请参看《曲靖师范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学生综合评估办法。
(二)测评流程
本次测评均在线上完成,需要学生先申请录入附加分,录入完成提交;班级测评小组进行评分项打分;班主任审核认定,认定通过后由班主任审核通过;院系复核,查看班级认定的结果是否合理,合理在系统中通过,不合理可退回让班级重新评定,测评过程中各学院管理员可以点击计算核算测评分数,各级操作流程可参看附件2。
(三)成绩计算
3月18日(星期五)上午9:00全校各班测评完成后,学生处统一执行系统计算,各学院组织所属班级进行复核,3月18日下午17点前进行错误数据修改,3月18日下午17点进行计算,复核确认后均不进行任何数据的修改。
(四)成绩查看、导出
3月18日下午17点执行最终计算,结果将作为本次综合测评最终成绩,各学院可导出使用。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务必本着为学生负责的态度,加强统筹规划,提高工作的时效性,做好测评工作各环节的协同,保证测评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处理好学生的质疑投诉,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逾期未录入或者信息错误者,责任自负。
2.各学院应制定(完善)本学院的综合测评方案,统一政策、统一标准,并组织班主任认真学习综合测评相关政策,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审核各项加分项目及扣分项目。
3.所有学生如实申报加分项目、扣分项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曲靖师范学院违纪处分办法》进行处理。
4.请各学院涉及班主任更换的情况可以由学院管理员自行在系统里进行授权调整。
为确保本学期各类奖学金评审工作按时完成,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规定开展各项工作。测评过程中遇到疑问请及时联系学生处谢婧,办公室:学生中心105室,电话:8998645。
附件:
1.测评流程
2.综合测评操作手册
学生处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