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完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库的通知

  • 2022.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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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完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库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曲靖师范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曲师校办〔2020〕30号)相关规定,按照1个学生社团配备1名指导教师的要求,现就补充完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教师申报条件

(一)指导教师必须是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其中思想政治类和志愿公益类社团的指导教师必须为中共党员。

(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与社团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

(三)为人师表,品德高尚,关心学生成长成才,有时间和精力对学生社团及其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有效指导,并愿意接受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的监督、考核。

(四)学术科技类学生社团的指导教师须对该学生社团活动所涉及的学术领域有一定研究;文化体育类学生社团的指导教师须对该社团活动所涉及的文体领域有一定专长。

二、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一)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学生社团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学生社团的组建、章程制定及修改,明确学生社团发展定位和建设重点,并对学生社团负责人的更换提出建议。

(二)负责学生社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学生社团党建、团建和安全稳定工作,把思想引领融于社团活动中,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了解掌握学生社团的思想动态及素质培养情况,加强与党委学生工作部、学校团委的沟通和联系,指导学生社团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学生社团利益。

(四)定期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对学生社团进行思想政治理论、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和相关专业培训,指导学生社团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竞赛。

(五)指导学生社团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建立健全学生社团内部管理机制,关心学生社团成员的成长,协助做好学生社团考核及评优评先工作,保证学生社团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六)完成学生社团其他相关工作。

三、工作程序

(一)按照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填写《曲靖师范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登记表》(附件1);

(二)各部门、学院统一提交申请表至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办公室(校团委);

(三)党委学工部牵头,会同人事处、校团委等部门进行审核,审批进入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库;

(四)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在指导教师库中聘任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五)召开学生社团工作会,向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颁发聘书,年底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请各部门、学院做好组织动员工作,于4月1日前将《曲靖师范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登记表》(含电子版)汇总至学生社团评议委员会办公室(校团委)学生会堂东面301室。

联系人:李美兰,电话:8998647。

邮箱:qjnutw@mail.qjnu.edu.cn

附件:曲靖师范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登记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人事处 校团委

                              2022年3月28日


附件:

曲靖师范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民  族

学历学位

职  称

职  务

学院(部门)

工  号

联系电话

邮箱

指导意向

□ 文化体育类        □ 学术科技类       □ 思想政治类

£公益志愿类       □  创新创业类       □ 传统文化类

意向指导社团(如无,可不填)

相关工作背景

所在学院/部门党组织意见:

(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