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辅导员考核的工作安排

  • 20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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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各学院:

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职工履职和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党委学生工作部将于12月7-16日组织完成我校辅导员2021年度履职考核工作。现将考核工作事项安排如下:

  1. 考核范围

学校下发的通知附件6辅导员名册中所列人员。

  1. 考核等次

1.学校核定2021年度辅导员履职考核可评定为优秀等级的辅导员为10名。各二级学院现有团委(副)书记(负责人)15名,学生事务中心主任、副主任、辅导员53名,按照学校“优秀比例不超过在本单位应参与履职考核教职工总数的15%”的要求,经过测算,二级学院团委(副)书记(负责人)履职考核中可评定为优秀等级的辅导员为2名,二级学院学生事务中心(副)主任、辅导员履职考核中可评定为优秀等级的辅导员为8名。

2.2021年由其他岗位调整至辅导员(学生事务中心主任/副主任、团委书记/副书记、辅导员)岗位的,履职考核评定为合格等次。经学校批准外出攻读学位或学校派出工作的教职工,未违反学校有关规定或实行专项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考核结果应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1. 考核程序

1.学生评议工作。请各学院安排教师组织学生登陆“易班”完成对所在学院辅导员的评议工作。按照《曲靖师范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的要求,参与评议的学生要覆盖所带的班级不低于总人数的90%方有效。鉴于目前各学院辅导员工作职责的具体情况,易班该功能模块将学生评议表格推送至辅导员所在学院的全体学生,开放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8时—12月12日24时。

2.材料提交工作。请各学院辅导员按要求完成《曲靖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后交所在学院,二级学院组织处级以上学院领导开展学院评议工作,并将得分手写填入《曲靖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于12月13日9点前报送至谢婧老师处。

3.学校评议工作。按照要求学校评议主要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完成评议工作。党委学生工作部成立2021年度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集中完成评议工作后计算平均得分填写至《曲靖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其中,二级学院15名团委(副)书记(负责人)的学校评议得分由校团委完成,并于12月13日9点前报送至谢婧老师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将此项得分誊抄至《曲靖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

4.公示时间及内容。党委学生工作部汇总辅导员各项分数后于12月14-16日予以公示,待公示期结束完成上报。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