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校级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0-2021学年校内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类别及程序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1.奖励对象:奖励综合测评成绩突出的学生。
2.评审条件及标准: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分别设置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学年;二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500元/人•学年;三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学年。
3.评审细则:在《曲靖师范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曲师校〔2021〕11号)文件指导下,各学院依据自主制定且通过审核的《XXX学院校级奖学金评审及管理办法》完成评选。
4.优秀学生奖学金金额:学生处依据《曲靖师范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曲师校〔2021〕11号)文件将优秀学生奖学金金额预算至学院,分配金额参看附件《曲靖师范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金额分配表》。各学院经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认定工作组组长签字报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发放。
(二)学院奖学金
1.学院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由各学院自主设置、评选,主要用于奖励在学术科研、学科专业、职业能力、文体活动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学生。获奖学生数不得高于学院总人数的10%。
2.学院奖学金的设定要有利于引导学生思想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身心素质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引导学院良好院风、学风的形成,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3.评审细则:在《曲靖师范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曲师校〔2021〕11号)文件的指导下,各学院依据自主制定且通过审核的《XXX学院校级奖学金评审及管理办法》完成评选。
4.学院奖学金金额:学生处依据《曲靖师范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曲师校〔2021〕11号)文件将二级学院奖学金总额预算至学院,分配金额参看附件《曲靖师范学院2020-2021学年二级学院奖学金金额分配表》。各学院经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认定工作组组长签字报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发放。
二、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高度重视校内奖学金评选工作,在《曲靖师范学院关于印发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曲师校〔2021〕11号)文件指导下,制定《XXX学院校级奖学金评审及管理办法》,作为本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评审的依据,并将制定的院级奖学金管理办法于10月27日上午10:00前报学生处谢婧处。
(二)各学院按照程序评及要求完成评审工作,公示无异议后于2021年11月5日(星期五)上午10:00前将《曲靖师范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统计表》、《曲靖师范学院2020-2021学年二级学院奖学金发放统计表》报学生处谢婧(纸质盖章、电子各一份)。
附件:
1.《曲靖师范学院关于印发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曲师校〔2021〕11号);
2.《曲靖师范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金额分配表》;
3.《曲靖师范学院2020-2021学年二级学院奖学金金额分配表》;
4.《曲靖师范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统计表》;
5.《曲靖师范学院2020-2021学年二级学院奖学金发放统计表》。
学生处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