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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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进一步在青少年学生中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按照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教普法办函〔2021〕1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开展和推进“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12月31日

三、活动组织

1.全面统筹推进行动计划。

学校设定校级管理员1名,负责统筹安排全校学习工作,定期反馈学生学习进度至学院。各学院选派1名老师担任“宪法小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学院班主任,按照40%的参与率组织学生进行学习。

2.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

各学院将班主任名单(含学院、姓名、联系电话)于9月13日18:00前报谢婧老师处,待学校管理员统一生成班主任账号后发给各学院。

各学院班主任按照《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平台操作指南》(附件1)批量生成账号后发给学生,组织学生按照本学院人数40%参与行动计划,于9月14日18:00前将《曲靖师范学院“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学生信息表》(附件2)交学生处谢婧老师处。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各学院要站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学生深化对法治理念、法治原则、重要法律概念的认识与理解,牢固树立法治观念。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学院要建立健全“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工作责任制,每学院指定的学院班主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推进“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确保活动参与率不低于40%。

3.突出特色亮点。各学院加大对活动的宣传力度,根据《“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学习实践目标与任务》(附件3)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深入挖掘活动中的亮点、进展和突出事迹人物进行新闻宣传,学生处将对新闻稿件、案例等内容进行审核,作为典型案例择优上传至普法网,形成学生争做“宪法卫士”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提升学校文化影响力和整体形象。

附件:

关于组织参加”宪法小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rar

                                   学生处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