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毕业班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 202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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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依据《关于印发曲靖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曲师校字[2018]17号】,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毕业班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程序

1.评审对象:毕业班学生(按照工作安排,其他年级定于2021年9-10月份开展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

2.奖励对象:奖励综合测评成绩突出的学生。评选依据为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测评成绩。

3.评审条件及标准:符合申请学生奖学金的基本条件。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分别设置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 元/人/学年;二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500 元/人/学年;三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 元/人/学年。

4.评审细则

请各学院在学校意见指导下制定《XXX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细则》,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后执行。

5.优秀学生奖学金金额

学生处依据学校当年下达预算将优秀学生奖学金金额预算至学院,参看附件《曲靖师范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金额分配表》,请各学院按照《XXX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细则》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报学生处。

二、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曲靖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曲师校字[2018]17号】号文件,以及本学院《XX学院优秀奖学金评审细则》,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评选工作。

2.各学院按照程序评审完成后按照附件要求于2021年4月27日(星期二)上午10:00前报学生处(纸质盖章、电子各一份,电子文件传送至QQ:475154071)。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处谢婧,联系电话:8998645。

附件:

1.曲靖师范学院2020-2021学年毕业班优秀学生奖学金金额分配表

2.曲靖师范学院2020-2021学年毕业班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统计表

3.关于印发曲靖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曲师校字[2018]17号】



学生处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