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生思政政治教育工作。及时掌握和分析学生思想动态,组织制定和实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方案。
二、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拟定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负责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与管理工作。
三、负责建立和维护学生基本信息数据库,组织实施学生工作信息化、现代化管理。
四、负责全校学生安全教育与稳定工作,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生安全教育,指导二级学院处理学生中出现的各种矛盾问题,协调处理学生突发事故,维护学生权益和学校稳定。
五、负责学生资助工作。建设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落实“奖、勤、缓、贷、补、助、免”等各项资助政策的执行,组织开展各项资助育人活动。
六、负责学生的学风建设工作。制定学风建设实施方案,完善学生学业指导、考核奖惩等机制,开展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各类奖学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评审和表彰,开展对违纪违规学生的处理和教育等。
七、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部署与落实,积极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研究工作。
八、负责学生禁毒防艾的教育与管理工作。
九、负责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校性的学生活动和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生活、学习安排。
十、负责学生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做好学生宿舍的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宿舍文化建设活动。
十二、制定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的选配、培养、考核、聘任与奖惩等管理工作,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培训和工作研究。
十三、负责学生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做好国防动员潜力统计和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双拥工作。
十四、负责做好校友联络和服务工作。
十五、完成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或委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