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校内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卓越奖学金
(一)“卓越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及程序依照《曲靖师范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二)在校学生符合“卓越奖学金”评选条件的由学生自行申报,学院审核后于2016年10月24日(星期一下午)17:00之前前将相关资料(纸质盖章、电子各一份)上报学生处。上报格式见附件1。
(三)2016届毕业生考取硕士研究生申报考研奖,以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或传真为准,请各学院收集整理、审核统计后于2016年10月24日(星期一下午)17:00之前之前前上报学生处(纸质盖章、电子各一份)。学院指定一位教师负责,考研奖发放到负责教师的卡上,由负责教师联系、发放本学院学生的考研奖。上报格式见附件2。
(四)学校审定后名单全校公示5日。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及程序依照《曲靖师范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二)请各学院根据本学期综合评估评选情况,并按照《曲靖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仔细核对《曲靖师范学院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学生奖获奖名单》,核对过程中出若现奖项错误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卓越班级请参照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综合评估排名进行手动测算获奖名单。
(三)请各学院务必仔细核对学生个人信息,避免出现姓名、学号错误,姓名中间不留空格。评定、公示完成后于2016年10月24日(星期一下午)17:00之前之前统一上报本学院《曲靖师范学院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表》(纸质盖章、电子各一份)。上报格式见附件3。
(四)学校审定后名单全校公示5日。
三、学院奖学金
(一)“学院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及程序依照《曲靖师范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二)请各学院按照已核定的本学院奖学金评审及管理办法进行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院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三)请各学院务必仔细核对学生个人信息,避免出现姓名、学号错误,姓名中间不留空格。如有学生获多项奖励,请对奖励项目以及金额进行合并。评定、公示完成后于请于2016年10月24日(星期一下午)17:00之前之前统一上报本学院《曲靖师范学院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院奖学金发放表》(纸质盖章、电子各一份),上报格式见附件4。
(四)学校审定后名单全校公示5日。
学工部·学生处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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