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迎新资助政策宣传及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围绕“精准资助,资助育人”目标,认真做好2016年新生入学工作,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有关工作的通知》(云教贷【2016】10号)、《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近期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16年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高等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在学院迎新处设立“资助宣传台”,认真开展学生资助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让广大师生和家长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的政策,消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家长的后顾之忧,特别是要确保农村建档立卡户和城市低保户学生享受到资助。
二、为方便快捷的宣传各项资助政策,学生处通过“曲师学工在线”微信平台推送了相关资助政策,请组织新生关注。
三、对已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因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力缴纳学杂费的,可参照《曲靖师范学院学生收费考核的说明》(曲师党办字〔2015〕16号)文件关于学费、住宿费缓缴手续的办理条件和程序规定(附件1),填写《曲靖师范学院学生缓缴学费(住宿费)申请表》(附件2),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并请各学院做好登记(附件3)。
四、对已经录取未报到的学生,要将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到每个学生及其家庭,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和不了解资助政策而失学,同时做好记录,建立档案。登记表见附件4。
五、所有登记表在迎新结束第二天上报学生处助学管理中心张天曦老师处。其中附件2提供纸质表原件,附件3、附件4需提交纸质电子各一份。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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