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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招收士官有关待遇
发布时间:2012-11-06浏览次数: 来源:

级别

初级士官

中级士官

高级士官

工资标准

2300元至3100

3700元至4800

5700元至7400

退役费概算

下士6万元

中士10万元

上士18万元

四级军士长28万元

 

备注

1、退役费系按现行标准概算,不含地方政府发放的一次性经济补助;

2、中级以上士官退役时可选择自主就业,也可选择由地方政府安排工作。

         

 

 

 

 

 

 

 

 

 

招收士官的待遇  士官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伤亡保险、退役医疗保险、退役养老保险等保险待遇及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待遇。招收士官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201212月下达士官命令,当月起执行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伙食标准根据军兵种和服役地区确定,每天最低不少于15元;退出现役时,发放复员费、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经济补助或转业费。